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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07-3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信访局 字号:[ ]

一、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和“12345”市长公开电话的交办件;

2、交办、转送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及12345”交办件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指导本级党委、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党委、政府信访办公室的信访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单位2017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684.77万元,支出总计684.7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15.79万元,增长85.58%,支出总计增加315.79万元,增长85.58%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79.88万元,占总收入99.29%,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7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84.14%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3.72万元,占15.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7万元,占 59.43%;项目支出276.29万元,占40.57%;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6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68.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276.2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04.82万元。(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6.17万元,支出总计576.1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46.88万元,增长74.9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46.88万元,增长74.9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6.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61%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256.39万元,增长80.18%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2.26万元,支出决算为57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77%,主要原因是绍兴市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越城区二级平台项目的建设经费,信访重要节点稳控经费等追加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73.0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7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多,相应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38.49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5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绍兴市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越城区二级平台项目的建设经费,信访重要节点稳控经费等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04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退休人员经费,临时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4.8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养老还未上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9.9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养老还未上线。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1.6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2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正常调整。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8.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故此栏无数据。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相应不必要的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3.93万元,下降100%,其中:

2.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0%。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费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3.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相应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厉行节约。

(八)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1. 2017年度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信访工作经费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38.49万元,实际支出256.77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单位2017年无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故此栏无数据。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本单位2017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故此栏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越城区信访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所属绍兴市越城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处理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93万元,增长40.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越城区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越城区信访局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信访局2017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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