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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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越城区财政局
网站地址:
地 址: 越城区静宁巷58号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区财政决算;制定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各镇财政预算的执行。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有关管理政策和办法。

  4.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制定财政、财务、会计、经费开支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5.负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机关小汽车编制和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评估、上报争取项目,监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工作。

  7.负责全区的会计管理工作,做好会计上岗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8.负责全区财政扶持政策的财务审查和核实兑现工作。

  9.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负责财政性公共资源的统计;指导和监督全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10.负责全区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查。

  11.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和履行财政监督职责。

  12.组织全区财政支出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计划地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目标申报。

  13.负责拟订区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会计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查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案件。

  14.负责全区财政体制范围内的税收事务协调和税收统计分析;负责协调全区税源经济管理。

  1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值班电话: 85113304
传 真: 85149836
受理投诉部门: 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85113304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85113304

二、财政监督局 联系电话:85126480

三、预算局 联系电话:85221149

四、行政事业财务科(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85221643

五、企业财务科 联系电话:85111093

六、农业财务科 联系电话:89182598

七、经济建设科 联系电话:85111093 

八、预算执行局 电话:85123570 

九、税政科 电话:85224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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