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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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人民政府
网站地址:
地 址: 陶堰镇文化街1号
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三)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四)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五)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八)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值班电话: 88734026
传 真: 88734733
受理投诉部门: 陶堰镇信访办
受理投诉电话: 88731319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陶堰镇机关设7个综合性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文秘、接待、后勤、信息、档案、调研、督查、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络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任免、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奖惩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及党员发展教育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引进工作;负责抓好纪检、监察、宣传、群团、教育、关心下一代、统战、民族宗教、对台等工作;联系联络人大、政协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对外招商引资工作,主动指导相关单位为内外客商实行全程办理服务工作;提出经济发展规划,统筹一、二、三产协调发展,指导工商企业抓好高新技术、技改投入、新产品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抓好企业劳动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统计工作;提出农业发展规划,新优农产品的开发、引进、推广和应用;指导农户调整种养结构,发展效益农业,并负责农情统计;负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镇域范围内的河道整治和日常管理;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副产品的转化率和附加值;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普及科技知识,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负责民政事务、救灾救助福利事业;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合作医疗实施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组织办理镇域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建设管理办公室


  根据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补偿安置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制定和建设工作;开展集镇改造、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建设和工程技术服务;负责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做好集体土地上的村镇监察工作;负责做好自管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招投标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治理办公室


  提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措施,负责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公民道德教育、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宣传活动;做好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司法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好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构建信访工作网络;接待调处群众的来信来访,承办市长热线调处反馈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摸排化解不稳定因素;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负责开展国防教育和承办人民武装日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镇域范围内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垃圾清运等工作,配合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协助区城管执法局做好辖区内相关城市管理工作,做好市容环境、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环境保护、公安交通等行政处罚的相关配合工作;负责做好违章建筑的巡查和整治工作;承办数字城管调处反馈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


  负责编制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组织本级综合预算执行;统筹本级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负责做好本级税源经济联络工作和税收收入分析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负责本级政府性债权债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本级会计事务;负责本级各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村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抓好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承担其他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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